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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级职称申报代理,全程专业化透明化服务

国家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符合国家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符合国家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职称评审申报要严格遵循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各环节应当符合具体程序规定。申报人及工作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义务,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高级工程师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 (5)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5.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6.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年限要求,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具体办法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建筑类职称评审是一个公有制建筑企业或建筑类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它是对一个人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工作实绩等业务技术方面的评价。对一个人来说,职称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现阶段,技术职称是人们领取工资、享受待遇的依据。职称是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主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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